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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8年福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和定期注册通知
作者:敏试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18-09-25 10:25:30 浏览:2094
名师答疑: QQ:钟老师 QQ:陈老师 QQ:徐老师

各中学、中心小学、 市属学校、民办学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人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0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13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人〔2018〕18号)及《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8】1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受理时间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网上申报时间为 :10月29日--11月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 :11月12日-11月13日 ;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含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29日--11月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4日- 11月15日。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方式见“附件”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随带申请材料,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福安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57号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593-2130551)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

(三)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格式),在职教师申请表封面需加盖任教学校公章,社会人员加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申报人员应在网上正确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成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打印已经填好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本人简历栏目,要求从小学或初中开始填起,请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 “申请任教学科”栏,一般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页、本人页,两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见附件);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鉴定盖章,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盖章。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方法:第一步,访问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网址: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query.do ;第二步,输入证书编号、姓名、验证码三项信息,点击“查询”按钮,查看学历证书信息;第三步,点击学历证书信息下方的“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按钮进行申请;第四步,申请过程中请选择支付方式,并设置好有效期,支付成功后,可查看您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信息)原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请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兹定11月7--9日早上8:00前申请人持表格到闽东医院参加体检,教育局派专人点名签到(温馨提醒:体检当天空腹,持个人身份证,体检单粘贴本人二寸照片,体检现金带700元左右)。

8.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2张。(相片背后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用信封袋装好,信封袋外写上申请人姓名。)另申请人自己粘贴申请表还需要二寸2张,粘贴体检表要二寸1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的认定无效。 

按材料清单中所列顺序整理,并将第2~9项材料按顺序整理后用夹子夹好,装入档案袋。(厚纸皮档案袋打印店或文具店里均有出售)档案袋封面需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时应按上述材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原件经验证后即退回。

(四)审核认定:证书发放时间:2018年12月中旬

(五)网上申报流程

1.网报说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2.核对所填报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

4.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5.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有关政策及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17〕64号)执行。

(二)本次注册范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定期注册对象: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10月19日;

2.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9月12日—10月22日;

3.注册机构初审时间:9月13日—10月26日;

4.市级复核时间: 10月8日-10月30日;

5.省级终审时间:11月1日-11月28日;

6.发放注册贴时间:11月29日-12月15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和定期注册机构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为7:00-24:00。

附件: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方式

福安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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