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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考点:义务教育
作者:敏试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18-10-17 14:33:14 浏览: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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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名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何为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又有什么特征呢?

一、义务教育的概念

义务教育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基础教育。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我国现行的教育制度。

二、义务教育的特征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证考试网认为各位考生不仅需要理解义务教育的特征,还需掌握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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