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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小组推进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作者:敏试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19-10-14 11:32:37 浏览: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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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统筹谋划,精准施策,稳步推进,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摸排出1723所幼儿园需要治理,已完成整治550所,新增普惠学位14万个。

  一、建立机制,率先开展整治

  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对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作出批示。2018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市、县两级也全部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省教育厅两次下发通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县(市、区)摸底排查情况和整治工作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确保数据准确。

  二、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今年6月,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厘清部门责任,形成了各环节相互贯通、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职责分工,教育部门负责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推进摸底排查以及使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治。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整治工作中规划不到位的问题,指导市县统筹解决建设用地的问题。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治工作。住建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牵头,对移交不到位问题进行复核,依据地方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督促移交。没有地方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已建成配套幼儿园,由教育、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共同提出产权回收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处置。

  三、聚焦问题,分类施策治理

  按照“一园一案”的要求,区分四种类型,实行销号管理。对规划不到位的,通过调整规划进行补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建两种方式进行整治;对建设不到位的,通过督促开发商限期完成建设、回购土地进行补建两种方式进行整治;对移交不到位的,通过督促移交、回租、回购、督促启用四种方式进行整治;对使用不到位的,通过补助生均经费、约谈开发商降低房租并由财政补贴剩余房租两种方式进行整治。

  四、加强考核,提供法律支撑

  我省建立了配套幼儿园整治双月报制度,定期将整治进展情况通报给省政府、省级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市级整治工作小组。2019-2020年,将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2019年9月,《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经省人大审议通过,该条例将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等作为重要内容,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建成普惠性幼儿园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明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彻底解决旧账。同时,加大配套幼儿园建设力度,确保不欠新帐,努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难题,切实满足人民对“幼有所育”的期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