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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证:关爱学生的践行
作者:敏试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19-11-27 11:17:09 浏览: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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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第三条所处理的关系是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原则要求是“关爱学生”。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整理了小学《综合素质》关爱学生的践行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关爱学生的范围是全体学生,而不是学生中间的一部分。 关爱学生的核心,是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关键是做到对学生平等公正。

二、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关爱学生不是不要严格。严格要求学生,也是对学生的成长负责;然而严格,不意味着没有宽容,学生成长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要严慈相济。严慈相济体现的也是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

三、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关爱学生还要求教师对学生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学生的权益负责。学生的安全,是他们的人身安全;学生的健康,是他们的身心健康;学生的权益,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益。

四、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这是对教师与学生关系上禁止性的规定。在语言上讽刺、挖苦学生,在态度上歧视一些学生,这是职业行为上不容许的。在教育学生的方法上,采用体罚和变相体罚,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不容许的。

具体的职业行为要求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该知识点根据考试大纲整理,大家可以多加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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