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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英语必备考点:直接教学法
作者:敏试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20-02-06 17:25:24 浏览: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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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教学法提倡在教室中直接以第二语或目标语来沟通或教学。此次,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整理了英语科目的直接法这一教学方法知识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直接法的概念

传统的文法翻译法往往过度强调母语在第一语学习时的重要性,并且过于强调文法知识的记忆。直接教学法特别针对文法翻译法的缺点,从一开始就很重视学生听说口语沟通能力的培养, 强调语言的自然学习。

二、实施方法

直接法又叫做教学原则直接教学法认为第二语学习要成功就要遵循母语的学习模式。因此,就听说读写的学习顺序而言,直接教学法的支持者强调学习第二语时,听说能力的培养应优先于读写能力的培养。

因此对直接教学法来说,四种语言技巧的学习顺序应该是:听→说→读→写。

三、直接法的建议

1.课堂中禁用母语。母语学习者因为没有其他语言的干扰母语的学习才能如此成功。因此,直接教学法的支持者认为第二语的学习也应将学生其他语言的干扰减到最低,老师不用母语来解释、翻译或分析。若老师允许学生遇到沟通困难时就依赖母语,那就剥夺了学生学习以第二语沟通的机会。

2.外语学习应避免文法规则的解释或记忆因为在母语的学习环境中,即使不特别去记忆或是分析文法规则,也能从单纯的自然接触中习得母语的文法规则。

3.本教学法对单字的重视远远胜过文法。在单字教学时,老师不会仅以“单字表”的方式呈现字汇,且会尽量将单字呈现在有意义的句子或段落中。这样,学生才能将单字的自然使用情境一并记忆在脑海中;唯有将单字储存在他们的“活用字库中”, 才不会成为一堆看到时认得,但是没办法立即用在沟通过程中的零碎字汇。

四、直接法的优缺点

优点:接近生活,培养外语思维;重口语,培养语用能力;
缺点:难以理解复杂概念;无明晰语法解释,语法不规范

直接法着眼于学生听说口语沟通能力的培养, 强调语言的自然学习,考生应当理解透彻这个英语学科教学方法,区分于语法翻译法,汲取当中有利于教学的部分,更好的运用在教学和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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