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的性质根据音的物理属性,音有四种性质。本次,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对此整理了音的性质的相关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一、音的性质
音的属性有音高、音值、音量、音色四个。
音的四种性质,在音乐表现中,都有着充分的体现,如由于音色的不同,我们才能区分各种不同的乐器和人声。由于音有高有低,有长有短,有强有弱,我们才能写出丰富多彩、多种多样优美的旋律和动听的和声。但在音的四种性质中,音的高低和长短却有着更加突出的重要作用。一支旋律无论大声唱或小声哼,用小提琴拉或用小号吹,它的基本形象并不会有什么大的改变,若将音高或长短稍加变动,音乐形象立刻就会不同程度地被破坏。因此在演唱演奏中,对音的高低和长短,应倍加注意。
二、音高
就是音的高低,声音的高低是由发声体振动的频率所决定的,不同的频率就决定了不同的音高。振动次数(赫兹)多,声音就高,反之亦然。音的高低简称为音高。
三、音值
就是音的长短,发声体振动保持延续时间的长短就是声音的长短。延续时间长,发声的时间就长;延续时间短,发声的时间也就短。音的长短也叫做音的时值。
四、音量
就是音的强弱,是由发声体振动的大小范围(振幅)来决定的。一般来说,发声时用于振动的力量大,发声体振动的振幅就大,于是音就强,反之亦然。在音乐中,音的强弱会形成有规律的节奏、节拍重音,产生音乐的基本律动,不同的音乐风格就有不同的强弱规律;音乐情感的表达也同样离不开音乐强弱的变化。
五、音色
是由发音体振动方式、形状、成份、发音体品质决定。
上述四种乐音特性,在音乐中表现是非常重要的,在演唱、演奏中,必须充分注意这四种乐音的特性。希望考生们能够结合真题和考试大纲熟悉本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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