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
2018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合格人员(详见附件1,2,3,4,)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领证地点:
广州市从化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从化区教育局二楼)
三、应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四、领证注意事项:
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生还必须携带毕业证原件签领。
2.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详见附件5),若委托人是应届生的还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3.请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我认定办不负责教师资格证保管事宜。
温馨提醒:领取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自行保存或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以防遗失。
附件:
4.2018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取证名册(高中、中职)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5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793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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