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性质这个知识点主要考查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人民民主专政的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相关知识,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根据考试大纲整理了国家性质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一、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1.国家的含义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
(3)阶级基础: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4)内涵: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1.本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特点
最大特点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3.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
人民民主专政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国家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意义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新要求
政治领域 |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 |
经济领域 | 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 |
文化领域 | 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
社会领域 | 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在教师资格笔试中,《政治生活》中“我国的国家性质”这个知识点历来是考查的重点,经常以单选题的形式出现。同学可以通过历年真题和题库对知识点进行掌握巩固。
扫码关注敏试教师网公众号
回复“备考大礼包”即可获取笔试备考资料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