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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1年上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核酸检测告知书
作者:敏试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21-03-04 16:38:41 浏览: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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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考试防疫工作,考生应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疫情防控考生须知等内容,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1.参加本次考试的社会考生和本校非考点的在校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3月7日(含)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应于3月7—11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考生可于3月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ntce.neea.edu.cn),并提前在准考证左上角书写本人姓名和手机号码(此份准考证须在参加核酸检测时交给检测机构工作人员,供检测机构上报健康信息用),自行前往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请考生提前预约或打电话了解检测点有关情况,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预防感冒。不能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也可自费到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考生完成采样24小时后,可在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服务预约查询中查询检测结果。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检测机构解决。

2.北京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指定新冠肺炎病毒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信息表(点击下载查看)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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