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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科目二知识点:教育目标的分类
作者:敏试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21-07-29 10:30:50 浏览: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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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卢姆等人在其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中将教学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大领域。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根据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整理了教学目标的分类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一、认识目标

认知领域的教学目标分为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等六个层次,形成由低到高的阶梯。

知识:对先前学习过的材料的记忆;所要求的心理过程主要是记忆;知识是最低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

领会:把握材料的意义;三种形式表明:转换、解释、推断;领会代表了最低水平的理解。

运用:将习得的材料应用于新的具体情境。运用代表高水平的理解。

分析:指能对整体材料的构成成分进行分解并理解组织结构;分析代表比运用更高的智能水平;分析包括三种形式:要素分析、关系分析、组织原理的分析。

综合:指能将部分组成整体。

评价:对材料作出价值判断的能力;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

二、情感目标

情感领域的教学目标根据价值内化的程度而分为接受、反应、形成价值观、组织价值观念系统、价值体系个性化五个等级。

接受:指学生愿意注意特殊的现象或刺激(如课堂活动、教科书、文体活动等)。包括三个水平:觉知有关刺激的存在;有主动接受的意愿;有选择的注意。这是低级的价值内化水平。

反应:指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并从中得到满足。处于这一水平的学生,不仅注意某种现象,而且以某种方式对它作出反应(如自愿读规定范围内的材料),以及反应的满足(如以愉快的心情阅读)。这类目标与教师通常所说的兴趣类似,强调对特殊活动的选择与满足。

形成价值观念:指学生将特殊对象、对象或行为与一定的价值标准相联系,对所学内容在信念和态度上表示正面肯定。包括三个水平:接受某种价值标准(如愿意改进与团体交往的技能);偏爱某种价值标准(如喜爱所学内容);为某种价值标准作奉献(如为发挥集体的有效作用而承担义务)。这一水平的学习结果是将对所学内容的价值肯定变成为一定稳定的追求。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态度”和“欣赏”。

组织价值观念系统:指将许多不同的价值标准组合在一起,消除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并建立内在一致的价值体系。分为两个水平:价值概念化,即对所学内容的价值在含义上予以抽象化,形成

个人对同类内容的一致看法;组成价值系统,即将所学的价值观汇集整合,加以系统化。与人生哲学有关的价值目标属于这一级水平。

价值体系个性化:指个体通过学习,经由前四个阶段的内化后,所学得的知识观念已成为自己统一的价值观,并融入性格结构之中。分两个水平:概念化心向,即对同类情境表现出一般的心向;性格化,即指心理与行为内外一致,持久不变。因此这种行为具有普遍性、一致性,并且是可以预期的。

三、动作技能目标

动作技能教学目标指预期教学后在学生动作技能方面所应达到的目标。分为知觉、模仿、操作、准确、连贯、习惯化六个等级。

知觉:指学生通过感官,对动作、物体、性质或关系等的意识能力,以及进行心理、躯体和情绪等的预备调节能力(如表现出外部的感觉动作)。

模仿:指学生按提示要求行动或重复被显示的动作的能力。

操作:指学生按照提示要求行动的能力,但不是模仿性的观察(如按照指示表演或练习动作等)。这就是说,学生要能进行独立的操作。如在进行一段实践之后,能在操作成绩表上10点中得7点。

准确:指学生的练习能力或全面完成复杂作业的能力,学生通过练习可以把错误减少到最低限度(如有控制地、正确地再现某些动作)。如在乒乓球的练习中,抽球动作的成功率至少达到75%。

连贯:指学生按规定顺序和协调要求,去调整行为、动作等的能力(如准确而有节奏地演奏)。

习惯化:指学生自发或自觉地行动的能力(如经常性、自然和稳定的行为就是习惯化的行为)。也就是学生能下意识地、有效地各部分协调一致地操作。如在乒乓球比赛中,抽球还击的比率达90%。

以上就是教学目标的分类相关知识点的整理,考生可以通过历年真题题库巩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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