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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1下半年漳州市龙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作者:敏试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21-11-02 09:36:32 浏览:658
名师答疑: QQ:钟老师 QQ:陈老师 QQ:徐老师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5号)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1号)、《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办人〔2021〕82号),现就开展我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市、(县)区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我省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龙海区、漳州开发区,漳州高新区(颜厝、九湖);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龙海区及漳州开发区,漳州高新区(颜厝、九湖)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漳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龙海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规定,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权限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户籍或居住地在漳州开发区的申请人到龙海区教育局认定;户籍或居住地在漳州高新区的申请人到原属地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委托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漳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1月3日8:00----11月16日17:30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择相应认定机构进行申报、实名核验,填写报名信息,逾期不得补报,网报前务必阅读网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通讯地址请务必填写现户籍所在地(户口本首页地址)+现户籍所辖派出所,格式如下:龙海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号(***派出所)。

(2)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3)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

(4)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打印、签名、扫描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申请人可在成功报名后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内容不清晰、显示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

(二)体格检查

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指定的医院(龙海区第一医院0596-6530629)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11月12日-11月22日,请申请人务必及时加入并关注龙海区教育局窗口专设教资认定指导QQ群:(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资认定QQ群373700618),(高中、中职教资认定QQ群790354176)的相关通知。

体检准备要求:

(1)申请人员(含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到龙海区第一医院体检,必须空腹;

(2)要求申请人自行携带A4纸双面打印的体检表(见附件1)申请人员还须自带一张近期免冠正面2寸的彩色白底相片(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上传的同底);

(3)体检费用自理。

(三)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29日--12月7日(工作日)。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到现场确认点(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59,60,61窗口,0596-6557095)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时所需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认定的,提供本辖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服现役的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不通过的,申请人应另外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提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4)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并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并提交,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5)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并本人签名扫描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体检表同一底版,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学科、报名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除体检表外,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确认点可酌情保留原件的复印件,需提前通知申请人或协助申请人复印。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还应登录“漳州通”APP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龙海区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本公告附件5);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漳州市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扫描上传申请材料(附件2清单中对应的材料),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请在“漳州通”APP申报成功后,对办理事项及时进行评价。

3.材料整理要求

申请人按附件2材料清单所列顺序将材料整齐整理,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通讯地址及手机号码,提交确认点。

(四)漳州市教育局集中受理县(区)级教育局转报申请

时间:12月9日—12月15日(工作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漳州通APP”上传材料直接向漳州市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扫描上传申请材料(附件清单2中对应的材料),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

(五)龙海区教育局审核认定

龙海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六)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法定的期限内发给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归个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认定机构应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将认定时间安排、咨询方式等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告知,每次网报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教育局将对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持有假学历证书、假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造假材料进行认定时,一律不得认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五)申请人要根据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八闽健康码、口罩等。

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596-6557095。 

附件: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核对清单

3.2021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手册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5.11

5.漳州通操作流程

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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