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华附实验中学是海沧区公办中学,前身是华中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中学,于2023年3月完成更名。学校地处美丽的海滨城市厦门市海沧区沧江新城,北临龟山公园、慈济东宫,南接海沧自贸区,西衔海沧保税港区,人文荟萃,风景秀美。
学校依托高等院校优质教育资源和体制机制创新优势,本着建设与沧江新城高科技工业园地位相匹配的区域性、创新型名校的办学目标,致力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现诚邀省内外富有教育理想、人文情怀和职业精神的中青年教师加盟我校,携手同心,共筑教育梦想。
学校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制”,打破编内外教师管理界限,校编教师薪酬待遇实行与在编教师基本同工同酬、绩效优先、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
初中英语2个,初中音乐(声乐)1人,初中数学若干,初中道法若干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学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报考学科的执教经历,有较强的课堂调控能力,有经验者优先。
4.具有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已取得证书并提供证书),专业对口,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7日
2.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书电子照片(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明)发送至610245725@qq.com;邮件标题按照“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二)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学科老师对报名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初选,学校将电话通知审查初选通过者进行面试(初审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面试地点:厦门海沧华附实验中学(原华中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中学);
面试方式:12分钟片段教学(初中教材)及结构化面试答辩(8分钟);
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要求:带好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
(四)体检
本校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自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正式确认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享受权利
1.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工资根据《厦门海沧华附实验中学非在编教师分类管理办法》为标准执行,校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基本同工同酬;
3.合同期满后,考核优秀者可继续聘用。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926080683,邮箱:610245725@qq.com;
本招聘方案由厦门海沧华附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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