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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证科目二:课程结构
作者:敏试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20-09-08 10:02:37 浏览: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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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结构是课程目标转化为教育成果的纽带,是课程实施活动顺利开展的依据。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根据《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整理了课程结构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一、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是课程各部分的配合和组织,它是课程体系的骨架,主要规定了组成课程体系的学科门类,各学科内容的比例关系,以及必修课与选修课、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的搭配等,体现出一定的课程理念和课程设置的价值取向。课程的纵向结构又称课程序列,主要有两种形式:直线式课程和螺旋式课程。

二、对课程类型的调整

1.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

2.高中课程以分科课程为主,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

3.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及劳动技术教育。

4.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目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新课程结构的基本特征

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既是本次课程结构调整的三条基本原则,又是新课程结构区别于现行课程的三条基本特征。

1.均衡性

2.综合性

3.选择性

课程结构的研究是课程论中十分重要的部分,也是内容相当丰富的部分。同学可通过历年真题题库进行巩固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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