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是数学学习中比较经常用到的基础方法,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根据《数学学科知识与能力》整理了集合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一、集合的含义
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其中每一个对象叫元素。
二、集合中的元素的三个特性
1..元素的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那么任何一个元素在不在这个集合中就确定了。如:“中国古代四大发明”(造纸术,印刷,火药,指南针)可以构成集合,其元素具有确定性。
2.元素的互异性:一个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即集合中的元素是不重复出现的。如:由HAPPY的字母组成的集合{H,A,P,Y};
3.元素的无序性:即集合中的元素无顺序,可以任意排列、调换。如:{a,b,c}和{a,c,b}是表示同一个集合。
三、集合的表示
用拉丁字母表示集合,A={我校的篮球队员},B={1,2,3,4,5}。集合的表示方法:列举法、描述法与图示法。
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并“{ }”括起来表示集合的列举法。如:{a,b,c…};
说明:①书写时,元素与元素之间用逗号分开;
②一般不必考虑元素之间的顺序;
③在表示数列之类的特殊集合时,通常仍按惯用的次序;
④集合中的元素可以为数,点,代数式等;
⑤列举法可表示优先集,也可以表示无限集。当元素个数比较少时用列举法比较简单,若集合中的元素较多或无限,但出现一定的规律性,在不发生误解的情况下,也可以用列举法表示。
⑥对于含有较多元素的集合,用列举法表示时,必须把元素间的规律显示清楚后方用省略号,像自然数集N用列举法表示为{1,2,3,4,5……}
2.描述法:将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
用符号描述法表示集合时应注意:
①弄清元素所具有的形式(即代表元素是什么)是数还是点、还是集合、还是其他形式。
②元素具有怎样的属性?当题目中用了其他字母来描述元素所具有的属性时,要去伪存真,而不能被表面的字母形式所迷惑。
3.语言描述法
4.Venn图,也叫韦恩图,它既可以表示一个独立的集合,也可以表示集合与集合之间的相互关系。
常用数集及其记法:非负整数集(即自然数集)记作N,正整数集记作N*或N+,整数集记作Z,有理数集记作Q,实数集记作R。
四、集合的分类
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记为 。例如{x|x2=-5,x∈R}。
五、集合的基本关系
1.子集:对于两个集合A,B,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我们说这两个集合有包含作用,称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记作AÍB 或(BÊA) 读作:A包含于B 或B包含A,
2.集合相等定义:如果A是集合B 的子集,且集合B是集合A 的子集,则集合A与集合B中的元素是一样的,因此集合A 与集合B 相等,即若AÍB 且BÊA,则A=B。
3.真子集定义:若集合AÍB ,但存在元素x属于B且不属于A,则称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
4.空集定义: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
集合的相关知识很多同学都会混淆,考生可以通过历年真题和题库进行巩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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